对方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怎么办
建德法律咨询
2025-05-29
1.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可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再次鉴定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和相关材料,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再次鉴定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继续执行。
4.对最终结论有异议,不能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规定时间内,就鉴定程序合法性等质疑救济。✫✫✫✫✫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对方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再次鉴定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等材料,且初次鉴定结论在再次鉴定期间不停止执行,对最终结论有异议不能重新鉴定,可在行政程序中质疑鉴定程序合法性等寻求救济。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方权益,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时,设置了再次鉴定的程序。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能及时解决争议。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具有权威性。再次鉴定需提交首次鉴定结论等材料,有助于鉴定机构全面了解情况。初次鉴定结论在再次鉴定期间不停止执行,保证了工伤处理的效率。而对最终结论虽不能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中对鉴定程序合法性等提出质疑,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如果在工伤鉴定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对方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时,要区分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他们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有权利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申请再次鉴定需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以及相关材料。在再次鉴定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不会停止执行。
(3)若对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依旧存在异议,虽然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中,于规定时间内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提出质疑来寻求救济。
提醒:申请再次鉴定要注意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进行,且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对最终结论有异议需在行政程序规定时间内寻求救济,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区分主体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且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再次鉴定需提交首次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并且在此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不停止执行。
3.若对省级最终结论仍有异议,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中,按规定时间对鉴定程序合法性等方面质疑以寻求救济。
建议:相关主体应及时关注鉴定结论时间,在规定15日内准备好材料申请再次鉴定。对最终结论有异议时,尽快咨询专业人士,按行政程序要求准备质疑材料以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区分主体申请再次鉴定: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再次鉴定时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
(三)初次鉴定结论执行:再次鉴定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不停止执行。
(四)对最终结论异议处理:若对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仍有异议,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可在行政程序中,在规定时间内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提出质疑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再次鉴定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和相关材料,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再次鉴定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继续执行。
4.对最终结论有异议,不能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规定时间内,就鉴定程序合法性等质疑救济。✫✫✫✫✫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对方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再次鉴定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等材料,且初次鉴定结论在再次鉴定期间不停止执行,对最终结论有异议不能重新鉴定,可在行政程序中质疑鉴定程序合法性等寻求救济。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方权益,当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时,设置了再次鉴定的程序。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能及时解决争议。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具有权威性。再次鉴定需提交首次鉴定结论等材料,有助于鉴定机构全面了解情况。初次鉴定结论在再次鉴定期间不停止执行,保证了工伤处理的效率。而对最终结论虽不能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中对鉴定程序合法性等提出质疑,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如果在工伤鉴定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对方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时,要区分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他们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有权利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申请再次鉴定需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以及相关材料。在再次鉴定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不会停止执行。
(3)若对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依旧存在异议,虽然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中,于规定时间内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提出质疑来寻求救济。
提醒:申请再次鉴定要注意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进行,且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对最终结论有异议需在行政程序规定时间内寻求救济,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区分主体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且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再次鉴定需提交首次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并且在此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不停止执行。
3.若对省级最终结论仍有异议,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但可在行政程序中,按规定时间对鉴定程序合法性等方面质疑以寻求救济。
建议:相关主体应及时关注鉴定结论时间,在规定15日内准备好材料申请再次鉴定。对最终结论有异议时,尽快咨询专业人士,按行政程序要求准备质疑材料以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区分主体申请再次鉴定: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鉴定结果不认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再次鉴定时要提交首次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
(三)初次鉴定结论执行:再次鉴定期间,已生效的初次鉴定结论不停止执行。
(四)对最终结论异议处理:若对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最终结论仍有异议,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可在行政程序中,在规定时间内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提出质疑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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