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同意?

建德法律咨询 2025-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双方的共同同意。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具体来说,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个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即使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也不能强迫另一方维持无效的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调解和审理离婚案件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案件,应当以马克思主义婚姻观为指导,贯彻婚姻自由、平等、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调解和审理离婚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被告共同生活的最后两年内的家庭住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另有协议或者有其他约定,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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